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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通用規范文章分享(3)
以下文章來源于工程抗震與防災減災技術研究中心 ,作者尼羅漁夫
編者按
2021年4月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準發布了******標準《建筑與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規范》,編號為GB55002-2021,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本規范為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現行工程建設標準中相關的強制性條文同時廢止,現行工程建設標準中有關規定與本規范不一致的,以本規范的規定為準。
為配合《抗震通用規范》的發布與實施工作,本公號將陸續推送《抗震通用規范》的相關資訊,敬請關注。
本期推送:《規范》第1.0.2條解讀:《規范》的適用對象與范圍。
本期看點:“6度設防“為什么必須保留?
條文(1.0.2)
1.0.2 抗震設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區的各類新建、擴建、改建建筑與市政工程必須進行抗震設防,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使用維護等必須執行本規范
02
編制說明
本條明確了本規范的適用范圍,系由******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第1.0.2條(強制性條文)和《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第1.0.3條(強制性條文)等改編而成。
2.1 現行規范(標準)的相關規定
1、【《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
1.0.2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以上地區的建筑,必須進行抗震設計”。
2 、【《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
1.0.3 抗震設防區的所有建筑工程應確定其抗震設防類別。
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設防類別不應低于本標準的規定。
3、 【《城市橋梁抗震設計規范》 CJJ 166-2011】
3.1.3 地震基本烈度為6 度及以上地區的城市橋梁.必須進行抗震設計。
4、 【《室外給水排水和燃氣熱力工程抗震設計規范》 GB 50032-2003】
1.0.3 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高于6度地區的室外給水、排水和燃氣、熱力工程設施,必須進行抗震設計。
5 、 【《鎮(鄉)村建筑抗震技術規程》JGJ 161-2008】
1.0.4 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以上地區的村鎮建筑,必須采取抗震措施。
6、 【《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 GB 50981-2014】
1.0.4 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6度以上地區的建筑機電工程必須進行抗震設計。
2.2 本規范編制時的修改
1) “建筑”改為“各類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
其一,根據編制任務安排,本規范的覆蓋對象為建筑和市政工程;
其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應當達到抗震設防要求”。
同時,《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第1.0.3條(強制性條文)明確規定“抗震設防區的所有建筑工程應確定其抗震設防類別。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設防類別不應低于本標準”。
因此,本規范中有抗震設防要求的對象是“各類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
2) 從工程階段上,由“抗震設計”擴展為“勘察、設計、施工以及使用”等全過程。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79號)第三條規定,建設工程的質量負責主體包括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等,責任事項分別包括建設和使用、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涵蓋了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同時,該條例還在第15條和第69條明確規定了房屋建筑裝修等使用活動的約束要求和相應罰則
另一方面,我國《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的技術內容已經涵蓋了規劃選址、場地勘察、設計、材料、施工以及使用和維護的相關要求。
2.3 關于保留6度設防規定的說明。
雖然根據GB18306-2015《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的規定,全國的基本地震烈度均為6度及以上,但是,6度開始設防是唐山地震后建設部門關于建筑抗震設防的重要決策,也是制(修)訂各類抗震技術標準的前提條件。
取消“抗震設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區的”相關字樣后會造成不必要的混亂,各類工程幾度開始設防是沒有依據的。
03
實施與檢查控制
3.1 實施
當建筑與市政工程所在地區的抗震設防烈度不低于6度時,必須進行按照《建筑與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規范》以及相關抗震技術標準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從事工程建設的各相關責任主體,如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單位、施工單位、材料供應單位、監理與質檢單位等必須依據抗震防災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抗震設防的相關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工程建設活動。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或)相關的行業主管部門應依據抗震防災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抗震設防區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的管理與監督。
3.2 檢查
檢查設計依據,查看結構設計總說明所列舉的規范是否包括《建筑與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規范》等抗震相關規范、標準。